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新疆建筑业协会: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保就业、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关于统筹开展2021年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1〕4号)总体计划,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区联合举办“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行业专场招聘活动”,搭建求职就业交流平台、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建筑领域更加充分、更加优质、更加高效就业。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与新疆建筑业协会联合承办。
三、活动时间及服务对象
活动时间自2021年3月28日至4月28日,为期1个月。服务对象为有建筑领域人才招聘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有意愿在建筑领域就业的各类求职者,包括建筑行业各类注册执业人员、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人员、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统称“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燃气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策划/经营/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装饰装修人员、建筑技能工人(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模板工、木工、抹灰工、镶贴工、电工、管工、焊工等工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各类人才。
四、活动要求
(一)灵活多样开展招聘活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合作,邀请工会、工商联、建筑业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通过发放岗位调查表、组织召开座谈会、个别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广泛动员建筑类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拓展岗位信息服务供给渠道,深入挖掘一批符合建筑领域人才、高校毕业生、技能工人、脱贫人员的就业岗位,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和建筑人才参与招聘活动。
全面开展线上服务,自治区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开设“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行业专场网络招聘会”主会场。设有招聘网站的地区可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进行链接,同步开展网络招聘活动;未设招聘网站的地区可依托中国新疆人才网各地子网站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开设“空中就业指导”、“建筑培训就业”咨询等专区,对照主会场开设活动专栏,增设求职信息、岗位发布等栏目,同步完善网络招聘功能,提供简历投递、视频面试、在线洽谈、网上签约等服务。
稳步推进线下活动,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现场招聘活动、服务内容,安全有序分批次、分岗位适时组织小型化、专场线下招聘会,采取预约入场、定员进场等方式组织。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持续推进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培训就业行动部署要求,统筹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铁路等部门资源,针对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以及电力、通信、铁路、民航等建筑领域用工特点和实际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紧缺工种专场招聘活动,有效避免“用工荒”。
(二)强化提升建筑行业就业服务指导。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动员建筑领域各类企业(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铁路、民航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企业等)和建筑行业各类求职者,充分利用此次招聘活动进行互动交流,规范招聘行为,促进稳定就业。
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围绕求职者不同需求,强化职业指导,帮助求职者分析失业原因、了解求职方法、提升就业能力。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就业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建筑领域就业技能不足的,根据《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的通知》(新建科[2021]4号),通过建筑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至少2个合适的岗位。
(三)大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体,跟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编发活动信息,提高社会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地要及时汇总活动情况,动态报送现场图片、视频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和经验做法。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2021年4月1日前将名单发至邮箱,并于4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迪尔尼嘎·斯坎德尔 黄桂花
联系电话:0991-4632259(兼传真)0991-4617995
电子邮箱:2409948501@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余潇
联系电话:0991-2827026(兼传真)
电子邮箱:1491425536@qq.com